关于门诊诊察费“未诊即退”的告知书
尊敬的患者及患者家属:
为进一步优化诊疗流程,提升就医体验,现将我院常态化实行的“诊察费未诊即退”服务告知如下:
一、适用范围
患者挂号缴费后,符合以下情形之一,可以办理退费:
1、挂号缴费后3日内未就诊的;
2、因操作失误导致错挂、重复挂号未就诊的;
3、因医院原因出现停诊、系统故障等情形,导致无法就诊的。
二、办理地点
门诊收费窗口线下办理。
三、办理流程
1、患者凭挂号结算单、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等,至医院收费窗口提出退费申请。符合“未诊即退”退费范围的,工作人员按规定流程办理退费。
2、涉及微信、支付宝、数字人民币等第三方支付的诊察费,当场退还现金。医保基金支付的诊察费,通过医保信息系统按规程办理。
四、注意事项
1、患者已至医院现场就诊的,不予退费。
2、请妥善保管挂号单结算单。若不慎遗失,可至退费窗口人工核实确认后,按医院相关规定办理退费。
咨询电话:0510-86179802(工作日:07:30-11:00 13:00-16:30)